有做過公部門計畫的人都知道,契約儘管標明可執行到12/31,但回推結案報告送印、加上主計關帳的時間,怎麼樣都不可能讓人做到12/31才結案。而且結案報告裡除了文字說明,還要有照片、簽到表、保險、設計圖、流程圖、規劃圖、單據⋯各種能夠證明有做過的工作的資料,全部都要附在報告書裡,這和我去銀行得拿出雙證件和印章才能證明我是我自己有異曲同工之處。
偏偏恆春鎮上的影印店週休二日,營業時間是9:00-17:00,早上送印的資料下午才能拿到,再郵寄紙本報告出去,承辦單位收到已經是隔天,光是「進行結案報告」這個工作就要多估兩天,不然鐵定來不及。於是我經常選擇親送,把電子檔案傳給屏東市的影印店,然後開車1.5小時抵達屏北即可拿到手,然後再送去屏東縣政府,因此在屏東市和恆春鎮當天往返成了一個相對有效率的模式。
年底,也是經常修馬路的時期,以前總開玩笑說是為了消化預算吧,實際情況我不得而知,但我看著這麼醜的道路,不解為何總是無法把馬路鋪平:不整齊的邊、凹凸不平的路面、修過的色差非常明顯,突然想到:難不成是為了讓主計看得出來「原來有修過馬路才能核銷」的畫面?施工單位真是”用心良苦”,我現在才明白。
好喔,那就用這個無聊的想法當作2024年底的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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