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山師回到鳳山後發現門鎖無法打開,
正巧遇到里長才請里長協助找鎖匠來開門。
他進家門後發現屋內擺了一張「高雄市登革熱防治工作強制孳生源清除/強制噴藥現場紀錄表」,
這才知道,原來衛生所曾派員進到家裏面,也因此把鎖弄壞。
因為當天已經很晚,隔天還要上班就暫時擱著未處理。
2016.01.22(五) 晚上
阿山師打電話給我才提到衛生所來檢查並把門鎖弄壞的事情,
我看到阿山師傳了「高雄市登革熱防治工作強制孳生源清除/強制噴藥現場紀錄表」的照片,

便誤以為鳳山家裡被噴藥了,
氣到立馬寫給高雄市政府的首長信箱(eight@kcg.gov.tw) (案件編號 B-409350)
同時打電話1999"客訴",
也到高雄市政府衛生所留言陳情(http://khd.kcg.gov.tw/Main.aspx?sn=262)
但這些事情都無法消滅我的怒氣,
所以忍不住在自己臉書版上PO文發洩。
https://www.facebook.com/aridealso/posts/10208545672228751
2016.01.24(日) 下午16:43
我回到鳳山家裡後,為了出入方便,已先自行找鎖匠換鎖花了2,700元,
這時再仔細看一下紀錄表本尊資訊,
才注意到紀錄表上留有一支公務用的手機號碼,
立刻打電話過去詢問才知道家中未被噴藥,但仍對於家裡被強制進入表達不滿之意。
衛生所人員表示已有張貼公告在家門口代表通知住戶,
但我認為每家人生活作息不同,怎麼能保證每個人都看的到門口公告呢?
而且如果遇到大風大雨,紙張也可能會被吹掉,
另外,檢查之前和當天都未接到任何電話通知,等於是家裡沒有任何人知道的情況下被強制進入。
但衛生所人員只是試著安撫我的情緒,表示會賠償家裡門鎖費用。
2016.01.25(一) 早上10:35
衛生所的承辦小姐打電話給我詢問關於換鎖的事情,
她表示因為我們已自行先換鎖了,所以恐怕處理賠償問題有點困難,
因為按照衛生所處理流程,必須等衛生所及鎖匠前往檢查及拍照才能申請賠償。
我跟承辦小姐說,這樣處理流程也太不符合現實生活了吧?
所以家裡的門鎖被用壞,還要等公務人員上班時間來檢查,
等到”確定門鎖是壞的,才能來修”嗎?
(心裡OS:這是什麼笨蛋邏輯啊?!
難不成我們就只能癡癡坐在家裡等待衛生所派員來換鎖,按照台灣公務行政程序,
我是得待在家裡一個禮拜都不能出門之類的意思嗎?)
(還是不然我們要大門開開歡迎所有人來參觀嗎?)
承辦小姐電話中也只是試著安撫我的情緒,表示她會去詢問看看如何處理來賠償我們的門鎖費用。
講完電話,我再仔細檢查公告單子,
通知單上面未表明張貼日期,只是寫到何時來檢查,請問:
1. 那如果貼的日期隔天就要來檢查,家裡的人如何應對,大家都不用生活和工作,就配合衛生所來檢查嗎?
2. 張貼公告只是以膠帶貼一張紙在家門口,如果風大被吹走了,這樣也算通知道嗎?
2016.01.25(一)下午15:55
因為我還是憤怒難消,所以打給鳳山區承德里的劉德林市議員服務處07- 7039732
接電話的助理女士說衛生所站在法源依據上(傳染疾病防治法),
告不了他們,只能說行政上有疏失有瑕疵,一定會反應問題上去,下次開會請他們檢討改善作業流程。
(心裡OS:我忘記是誰告訴我說可以打給民代看看,
但其實打電話前我已經上網搜尋過其他網友的經驗,
果然結果都一樣,大概就是打馬虎眼,但不會真的「為民服務」)
2016.0125(一)下午16:39
這段期間,我也已經上網查到台灣有條法律「傳染病防治法」
網址: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01
但我仍感到不服氣,因為這整個處理過程的瑕疵實在太多了,
於是我上網私訊留言問了呂秋遠律師,
(對,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呂麗絲",我沒想到他竟然真的有回我留言,
不過他已非常簡短地字數回覆我,感覺得出他是抽空回答我問題,
可惜當時是用他粉絲專頁問他問題,
他現在已經關掉粉絲團,所以留言也就跟著消失了。)
(心裡OS:這時有種粉絲興奮的感覺,他會回留言、他會回留言唷!)(這樣會造成他困擾嗎?XDDDD)
呂律師的意思大概就是,公務部門依照這條法律算是有依據,
不過也不是不能告政府,但走行政訴訟太費時、費力,不是很值得。
(因為對話消失了,我真的不太記得他確切的回覆文字是什麼了,腦子很差啊我)
下午衛生所張小姐打電話給我,表示因為換鎖費用超過2000元,
因此她不能保證一定會理賠成功,申請單要送到衛生局審議會才能決定是否理賠。
2016.02.03(三)下午16:56
這段期間,因為先前有透過朋友詢問他有法律背景的朋友關於此事情,
得到的回覆如圖,我知道我已經不得不接受這事情
衛生所張小姐打電話來,又說一次因為換鎖超過2000元,要送到衛生局去審議,
還要邀請鎖匠來檢查看看是否真的值2700元,
如果審查結果比原來的更低也有可能,所以希望可以直接申請2000元的就好。
(其實她說的很婉轉,非常公務員的說法,
上述的說法,是我直接點破問她,就是要一張2000元收據,對吧?
她才說對)
2016.0204(四)上午
再過兩天就要過年假了,
我提早請假,請鎖匠重開一張2000元收據送去衛生所,
結果張小姐說還要另外印領據給她,
(因為最初送去的領據是2,700元)
我問不能當場在你辦公室印出來簽名嗎?
她支支吾吾覺得不方便,後來推託說還要改數字太慢,只好重寄一次給他們。
(是有多慢?你當我不會用word嗎?)
(造成我們困擾還要我們配合他們,我花的時間、精力也不只這費用啊!)
2016.02.23(二)
我終於呈現半放棄狀態,
等到過完年假才重新送一次領據寄到衛生所請款,
最後終於在3/3拿到賠償費用了。
------------------- 終於 The End ----------------------------
【阿琪碎碎念】
其實事情一開始,朋友建議我訴諸媒體,
我本來氣到想這麼做,後來因為上網查了很多網友經驗才打消念頭,
因為看來很多人都有遇到這樣的狀況,而且很多年前就開始有諸如事件,
依照現今媒體處理新聞的方式,
若此為大案件,這種事情早就公諸於世了,哪裡輪的到我發聲,
若真有哪家媒體要報導,
恐怕看來也只是像是行車紀錄器般的訊息了吧....
另外,也有朋友叫我寫訊息到市長花媽的粉絲團,
基於我自己在經營粉絲專頁的經驗,
以及我對公部門的了解,這種事情不會傳到首長耳朵裡,
(為了證實想法,我還特地打電話給一位公部門的主管級長輩確認此事)
所以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寫信給粉絲團,
當然,透過1999、首長信箱的方式也不見得能反應到真的首長那裡,
但這種作法會留下紀錄,有案件編號,反正台灣公部門這麼愛跑行政流程,
那我就採取一些方式讓他們忙碌,
是種「你們擾民,我就增加你們工作」的"報復心態";
整件事情,嚴格說起來,我想還有要負責任的人是里長,
因為我們住家的這個里長才剛上任(老里長去年競選連任失敗),
對整個鄰里的生活習慣並不了解,也未有每家人的聯絡方式,
所以他並未盡到通知責任
(但我很孬種,因為後續都跟衛生所聯絡,也無法有什麼情況跑到他家"理論"!?)
不過就衛生所立場,他們應該還是要堅持確認是否里長或相關人員有聯絡到住戶吧?
他們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會同里長、警察、鎖匠進到民眾家裡,又有什麼用呢?
再者,既然是要檢查傳染疾病,
怎能這樣隨隨便便就進入到一個疑似有傳染病源的室內呢?
如果裡面有殭屍怎麼辦?
(我看太多殭屍影集和電影了)
(但真的有可能啊,如果殭屍就衝出來,不就一次咬傷所有人,還會波及到鄰居嗎?)
我的意思是,他們也並未身著或準備任何防護措施,
譬如身穿一些防護衣之類的?
最近又有漢他病毒的老鼠在亂竄,
這也有可能害自己被老鼠咬,或者是讓老鼠跑到鄰居家裡,是吧?
總之,這整個過程非常擾民,執行過程也非常粗糙,
只能簡單分享自身經驗,希望大家不要遇到啊!
延伸閱讀:
登革熱緊急噴藥時,衛生單位強制開鎖進入屋內,造成門鎖損壞怎麼辦?
無限上綱的「防疫」=權力侵害
登革熱噴藥,就是個笑話!
登革熱破門噴藥 居民擬提告 (2006年的新聞耶!這種事情想必會一直發生啊!)
關於高雄市的強制登革熱噴藥 (主要是看下方鄉民的討論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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